2007年11月1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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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清 女法官回访帮教少年犯
王海亮

  11月8日,乐清市人民法院少年庭女法官来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,对该院判决的部分少年犯进行回访、帮教,并一对一进行座谈。女法官们勉励这些少年将刑期视为学期,认真学习,积极劳动,争取今后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。她们还给这些孩子送上了学习、生活用品。